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全镇党员干部在婚丧嫁娶等方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孟姑集镇纪委“三举措”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一、严抓落实申报制度 严格要求全镇机关干部、各村两委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前切实履行“事先申报、事后报告”的制度,事前必须到镇纪委领取《党员干部操办婚庆等事宜事前报告表》,并且严格要求遵守“非亲不请、非亲不去”的规定,对宴请规模要严格控制,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同时将操办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具体说明。 二、严格加强监督管理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设置在各村的意见箱以及接受群众来访、来电、微信、网络形成五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在重要时间节点上通过下发通知向全镇党员干部进行提醒且适时组织人员现场督查,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让违纪行为无所遁形。 三、严厉查处违纪行为 对操办事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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